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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收到朋友送的一套玫瑰红家庭影院!在德邦物流途中损坏,德邦物流要求开一个购销证明。证明这个物品的价值!联系了淘宝天猫,据说也是官网的,说要我提供购买者的姓名。 我提供以后查了半天说只查到后买一对脚架。呵呵,谁没事从唐山开车到天津然后试听以后买一对脚架回家玩啊?结果不给证明截图!也没有售后服务,坏了也没地方修。也就是说物流没有证明就不会赔偿。我现在主要责任还是找物流,先找物流算账。 什么比特,什么玫瑰红再见,也不会再在这个地方买任何东西,都是骗人的,没有售后的音响再好谁敢买呢?再说一句,朋友是嫌音质不好才转手给我的。我呢,本来打算这套因为物流的全责损坏了物流陪的钱正好可以在这买套新的玫瑰红,很开心的。现在好了,没有价值证明,我也不要物流的赔偿了,更不会在这买一个毫无售后的音响!
因为物流收了打木架的钱,没有给打木架导致的损失物流按道理是应该按音响价值赔偿。不晓得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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